# 去年底，生态环境部联合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请介绍一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下一步还有哪些考虑？

> 去年底，生态环境部联合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请介绍一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下一步还有哪些考虑

- 发布：2024-08-09
- 栏目：水文地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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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生态环境部联合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请介绍一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下一步还有哪些考虑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生态环境部深入学习贯彻“千万工程”经验，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积极成效。截至2024年6月份，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45%以上，农村污水横流状况大幅减少。

　　一是坚持三问，共建共享，不搞“一头热”。坚持“问需于农”“问计于农”“问效于农”，努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避免干部干、群众看“两张皮”。

　　二是守牢底线，明确标准，不搞“一刀切”。守牢两个底线，既不能村庄污水横流，也不能污水直排环境。坚持标准可以有高有低，但最起码要给农民一个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确定“三基本”的治理成效评判标准，即基本看不到污水横流；基本闻不到臭味；基本听不到村民怨言，治理成效要为多数村民群众认可。

　　三是分类施策，突出重点，不搞“一窝蜂”。联合有关部门研究出台可操作、好执行的政策指南和标准规范，不照搬“城市经验”。指导各地筛选建立适合本地区特点的治理模式和技术工艺。组织全国2700余个涉农县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方案），建立年度重点治理村庄清单并动态更新，集中治理人口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污染问题突出、生态环境敏感的重点村庄。及时总结推广应用基层好经验好做法。

　　四是建管并重，健全机制，不搞“一阵风”。推动地方加强建设管理，确保建一个成一个，成一个用一个。建立问题发现机制，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共同指导省级、市级部门建立常态化摸排调研机制，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现场调研，夯实治理成效。加强社会监督，与人民网合作征集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在解决问题中推动整体提升。

　　今年初，我们在2023年完成环境整治的行政村中，覆盖各省份随机抽取963个，开展调研评估，合格率90%以上。

　　各地积极探索出很多务实、管用、符合当地实际的经验做法，例如，四川省巴中市鼓励结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采取“分层资源化利用”方式，就近就地实现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第一层“自用”，通过家家户户的庭院经济，实施污水资源化。第二层“大家用”，“自用”用不完的污水，用于浇灌周边林地等农用地；第三层“备用”，“大家用”一次用不完的污水则储存备用。

　　云南省文山州组织乡村成立自建委员会，“政府出料、群众出工”，既能满足农民意愿、突出农户特色，又能节约成本，还能保障建设质量，一举多得。

　　一些地区在运维保障机制上，探索出财政预算安排一点、涉农资金整合一点、集体经济补助一点、受益群众自筹一点的“四个一点”的好做法，群众主动性、责任感大幅提高，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生动局面。

　　我国南北、东西自然禀赋差异大，农村居民生产生活习惯不尽相同，农村生活污水量大面广，治理成效巩固难，需要科学施治、持续发力。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抓好《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落实，推动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和技术工艺，以实现“三基本”为导向，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应管尽管、应治尽治，不断巩固和提升治理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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