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建设用地污染防控方面，生态环境部采取了哪些措施管控风险，保障人民群众住得安心？

> 污染地块的开发利用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请问在建设用地污染防控方面，生态环境部采取了哪些措施管控风险，保障人民群众住得安心？

- 发布：2024-08-09
- 栏目：水文地质

## 正文

污染地块的开发利用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请问在建设用地污染防控方面，生态环境部采取了哪些措施管控风险，保障人民群众住得安心？

污染地块的开发利用，尤其是由工业用地转变成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一住两公”建设用地，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备受关注。生态环境部始终把污染地块监管当作重点，采取系列举措，有效保障安全利用。

　　一是抓严“一个名录”，防止违规开发。国家实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名录内的地块，不得作为“一住两公”用地，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地方负责把好“两道关”，确保建设用地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未满足要求的土地不得供地出让、不得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壤污染责任人和土地使用权人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责任。

　　二是抓实“一张清单”，降低周边影响。建立优先监管地块清单，将近万个地块纳入监管，督促查明污染。同时重点关注周边存在饮用水源、居民区等敏感受体的高风险地块，推动采取清理残留污染物、设置围挡等措施阻断污染迁移，保障环境安全。

　　三是抓好“一批企业”，防范新增污染。根据国际经验，土壤污染前端预防、过程管控和末端治理成本，通常呈1：10：100的指数级增长。为此，我们建立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制度，将16000余家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定期排查污染隐患，按照“不泄漏、不扩散、早发现”的原则，推动开展地面防渗、管道可视等绿色化改造，消除隐患。

　　四是抓成“一批试点”，推动绿色修复。污染地块修复成本高、技术难度大，应当因地制宜，统筹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探寻最佳解决方案。不少地区积极探索，取得较好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例如，北京实施土壤污染绿色管控，将原东方化工厂纳入城市绿心森林公园，自然恢复地块生态功能，昔日化工厂变身“城市绿肺”。结合地方经验，我们印发了《关于促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绿色低碳修复的指导意见》，引导行业绿色低碳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防新增、去存量、控风险”的总体思路，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印发《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推动防治关口前移，构建要素协同、部门联动的源头防控机制，切实保障建设用地安全利用，让人民群众住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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