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哪些情形属于“不敏感”？(土壤)

> 哪些情形属于“不敏感”？

- 发布：2020-12-23
- 栏目：土壤环评

## 正文

**哪些情形属于“不敏感”？**

答：列入不敏感的三种特殊情况：第一，为鼓励污染企业进工业园区，所有入工业园区的企业在土壤环境敏感程度等级判定时视为不敏感，若位于园区边缘，周边存在农田或居民区的，虽土壤环境敏感程度判定为不敏感，但须考虑对敏感目标进行保护；第二，建设项目在影响途径上进行控制，经过采取措施后全部污染源控制在厂界范围内（例如不产生大气沉降，废水全部循环利用），此时由影响识别可知其对占地范围外无任何影响，那么其土壤环境敏感程度可判定为不敏感；第三，是建设项目周边无上述敏感目标a、b的为不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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