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促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绿色低碳修复的指导意见》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 发布：202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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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2023年底，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促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绿色低碳修复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同志就《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定位和主要内容等，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是土壤污染防治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水平不断提升，涉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的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但过程中仍存在过度修复、资源能源消耗和二次污染风险较高等问题。

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和《“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均提出“鼓励绿色低碳修复”。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土壤污染防治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鼓励和引导土壤修复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以更高标准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我部经过深入调研、专题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并印发《指导意见》。

问：《指导意见》的定位是什么？

**答：**国际经验表明，土壤污染绿色低碳修复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经历了十余年发展，逐步形成一套涵盖评估指标、标准规范、技术装备、工程实践的较完整框架体系，通常为鼓励性措施。《指导意见》立足我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实践现状，衔接绿色低碳发展有关政策要求，鼓励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在满足《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确保实现管控和修复目标的前提下，注重资源能源节约高效利用，减少二次污染风险，实现环境净效益最大化和碳排放最小化。据此，《指导意见》定位为推动我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绿色低碳修复的中长期导向性文件，给出实践路径和实施方向，引导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向绿色、低碳和可持续目标迈进。

问：《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指导意见》主要包括培育理念、全过程指导实践、科技支撑和保障措施等四部分内容共计16条。

一是理念先行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明确了工作导向和实施框架，包括：鼓励各方参与，大力宣传培育理念；明确绿色低碳修复的导向、重点和手段，系统推进全过程减污降碳协同增效；鼓励先行先试，探索创新管理模式和典型经验，持续推动创新实践；逐步建立指标体系、评估方法和技术规范等评价评估体系。

二是全过程提升绿色低碳水平。提出了关键环节和实施要点，包括：前期规划阶段，鼓励重污染地块拓展生态空间，暂不开发利用地块及时采取制度控制、工程控制、土地复绿等措施，强化污染管控与土壤固碳增汇协同增效；调查评估阶段，强化全过程质量控制与监管，提升调查评估水平，提高调查精准度和效率，合理确定风险管控和修复目标；方案设计阶段，在注重经济可行基础上突出节约高效，优化工艺设计，最大程度降低排放、减少能耗，提升质效；工程实施阶段，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鼓励使用高能效技术装备、绿色低碳修复材料、可再生能源等，推动修复后土壤资源化利用，提升现场管理水平；后期管理阶段，强化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的长期跟踪评估。

三是全方位强化科技支撑。点明了科技需求和重点方向，包括：加强科研布局，夯实自然恢复过程与人工修复作用下的土壤和地下水中污染迁移转化理论基础研究；加强关键共性新材料和新装备等科技攻关，突出环境友好、低排放、低能耗；加大集成示范，发展可持续风险管控和绿色低碳修复集成与耦合技术，形成一批成效明显的系统解决方案和综合示范工程。

四是完善保障措施。为《指导意见》的落地实施提供重要支撑，包括：组织领导上加强谋划部署，有关部门共同促进绿色低碳修复；激励机制上突出多渠道资金来源保障，政府引导和市场支持有机结合；能力建设上提升生态环境部门监管能力，强化行业引领作用；宣传教育上采用多种渠道方式，全面提升绿色低碳修复意识。

问：《指导意见》与现行政策如何衔接？

**答：**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要“坚持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指导意见》立足实际，守正创新，坚持系统观念，推动土壤修复绿色低碳转型，将绿色低碳有关要求贯穿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全流程，不仅充分衔接生态环境现行政策，还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多部门相关政策协同一致，强化目标协同、部门协同、政策协同，在守牢底线的基础上鼓励探索创新，推动土壤污染绿色低碳修复和现代化治理能力提升。

例如，《指导意见》进一步强调《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关于鼓励重污染地块优先规划用于拓展生态空间的有关规定，衔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土地用途留白增绿相关要求；衔接《“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提出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有效提高可再生和清洁能源消费比重等；落实《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有关要求，增强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响应《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的“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明确“在守牢安全底线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可将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与后续建设项目同步设计”相关举措，促进提升修复质效；衔接《“十四五”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提出环境友好型修复材料和低排放、低能耗的新型装备研发应用等。

　　问：如何推动《指导意见》落地实施？

**答：**目前，已有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绿色低碳修复探索性实践工作，例如，北京原东方化工厂实施绿色风险管控，在确保地块安全利用的基础上整体规划为城市绿心森林公园，现已成为新的网红打卡地；上海桃浦工业区合理规划土地用途，分区开展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有机结合污染阻隔和景观设计，建成桃浦中央绿地，实现了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和生态修复；浙江探索实施杭钢半山基地退役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改革试点，系统规划地块修复、管控和开发时序，建成杭钢旧址公园，实现了大运河工业遗产蝶变和现代文化交融。《指导意见》编制过程中充分吸取借鉴了已有案例相关经验。下一步，我们将做好《指导意见》宣传、实施等工作。

一是加强宣贯和培训，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和专题培训，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及学会作用，引导相关单位在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实践中重视落实绿色低碳有关要求。

二是尽快完善评价评估技术方法，建立我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绿色低碳修复评价指标体系，推动《指导意见》落地实施。

三是加强指导实践应用，鼓励和支持行业自发开展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绿色低碳修复工程实践，有序部署典型案例和示范推广，不断探索创新路径、积累典型经验、取得好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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