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1},["ShallowReactive",2],{"session-user":3,"news-1000000000000001132":4,"\u002Fapi\u002Fnews\u002Flist?categoryId=1000000000000000021&orderByColumn=publishTime&isAsc=desc&pageSize=5":16},null,{"id":5,"articleNo":6,"categoryId":7,"categoryName":8,"title":9,"content":10,"publishTime":11,"isTop":12,"isHot":12,"isRecommend":12,"viewCount":13,"collectCount":14,"updateTime":11,"contentHtml":15},"1000000000000001132","74376","1000000000000000021","管理政策","排污许可管理办法 • 解读② | 强化排污单位主体责任 助力精准科学治污","排污许可制度是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是推动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强化排污单位的主体责任是落实排污许可制度的关键环节，有助于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n\n随着排污许可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排污单位的主体责任也逐渐明晰，《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修订，再次强化企业自我承诺、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信息公开的五项主体责任，压实企业环保责任，推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履行好监管职责。通过“细分类、明责任、强执法”，推动依法精准科学治污，是落实党的二十大“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部署的具体体现。\n\n**一是分类管理，对象精准。**《管理办法》明确了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范围和管理类别，根据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以及环境影响程度不同，将排污单位分为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登记管理三种类别的管理形式。而且进一步规范申请与审批排污许可证的程序，明确审批部门、申请方式、材料要求、颁发排污许可证的条件和排污许可证应当记载的具体内容，也明确了排污登记单位的登记要求。同时，条款中明确发证企业和排污登记企业不同的主体责任要求，将排污许可证和排污登记信息均纳入执法监管数据库，扫清监管“盲点”。既要企业“全覆盖”，又要紧盯发证“重点”，把握好轻重主次，抓大管小，切实做到了重点突出、对象精准。\n\n**二是强化要求，责任精准。**核发排污许可证仅仅是获得了“排污身份证”，是管理的开端而不是结束。排污许可证规定了企业污染物排放要求，倒逼企业运行环保设备，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开展排放监测，公开执行情况，促进绿色创新，保障稳定达标。领证后企业不仅要做到持证排污、按证排污，满足排污许可证中规定的污染物排放要求，还要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行为、排放浓度、排放量等，在全国排污许可平台上公开相关污染物排放信息。对于排污登记单位，也要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管理要求运行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规范化的排放口，落实排污主体责任，控制污染物排放。在进一步细化排污单位主体责任的同时，也不断助推企业环保的精细化管理。\n\n**三是加强执法，监管精准。**排污许可证是对排污单位进行生态环境监管的主要依据，环境执法是推动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管理办法》也进一步强化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事中事后监管职责。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的严格执法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信息化手段与现场核查双向发力，实现监管精准。一方面，排污许可证整合了企业应当依法遵守的环境管理要求，是企业污染物排放行为的承诺书和公示板，是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开展执法监管的依据，也是公众监督的切入点。将排污许可证执法检查纳入年度执法计划，用好许可证，利用清单式执法等执法手段，可以做到全面查、系统查，提高执法检查精准性与实效性。推动排污单位定期如实上报执行报告，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并通过执行报告内容的核查，识别相关违法行为，明确违法线索。另一方面，当前环境监管执法手段日趋完善，许可管理也成为了信息化执法的助推器。全国许可平台的建立使环境管理的信息化有了基本保障，使信息公开的落实有了明确路径，使数据互联互通有了得力载体。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查、审批决定、变更、延续、注销、撤销、遗失补办，工作流程电子化，信息全过程公开，都在全国统一的平台上操作和完成，有效实现了“产污设施—治理设施—排放口”全过程精细化管控。排放口二维码标识的普及，也为环境部门证后监督管理提供了极大的便利，现场核查与线上核查的有机结合，为“一证式”管理打下基础。\n\n（作者：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排污许可技术部主任 杜蕴慧）","2024-04-21T14:29:28+08:00","N",1076,0,"\u003Cp>排污许可制度是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是推动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强化排污单位的主体责任是落实排污许可制度的关键环节，有助于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u003C\u002Fp>\n\u003Cp>随着排污许可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排污单位的主体责任也逐渐明晰，《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修订，再次强化企业自我承诺、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信息公开的五项主体责任，压实企业环保责任，推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履行好监管职责。通过“细分类、明责任、强执法”，推动依法精准科学治污，是落实党的二十大“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部署的具体体现。\u003C\u002Fp>\n\u003Cp>\u003Cstrong>一是分类管理，对象精准。\u003C\u002Fstrong>《管理办法》明确了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范围和管理类别，根据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以及环境影响程度不同，将排污单位分为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登记管理三种类别的管理形式。而且进一步规范申请与审批排污许可证的程序，明确审批部门、申请方式、材料要求、颁发排污许可证的条件和排污许可证应当记载的具体内容，也明确了排污登记单位的登记要求。同时，条款中明确发证企业和排污登记企业不同的主体责任要求，将排污许可证和排污登记信息均纳入执法监管数据库，扫清监管“盲点”。既要企业“全覆盖”，又要紧盯发证“重点”，把握好轻重主次，抓大管小，切实做到了重点突出、对象精准。\u003C\u002Fp>\n\u003Cp>**二是强化要求，责任精准。**核发排污许可证仅仅是获得了“排污身份证”，是管理的开端而不是结束。排污许可证规定了企业污染物排放要求，倒逼企业运行环保设备，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开展排放监测，公开执行情况，促进绿色创新，保障稳定达标。领证后企业不仅要做到持证排污、按证排污，满足排污许可证中规定的污染物排放要求，还要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行为、排放浓度、排放量等，在全国排污许可平台上公开相关污染物排放信息。对于排污登记单位，也要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管理要求运行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规范化的排放口，落实排污主体责任，控制污染物排放。在进一步细化排污单位主体责任的同时，也不断助推企业环保的精细化管理。\u003C\u002Fp>\n\u003Cp>**三是加强执法，监管精准。**排污许可证是对排污单位进行生态环境监管的主要依据，环境执法是推动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管理办法》也进一步强化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事中事后监管职责。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的严格执法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信息化手段与现场核查双向发力，实现监管精准。一方面，排污许可证整合了企业应当依法遵守的环境管理要求，是企业污染物排放行为的承诺书和公示板，是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开展执法监管的依据，也是公众监督的切入点。将排污许可证执法检查纳入年度执法计划，用好许可证，利用清单式执法等执法手段，可以做到全面查、系统查，提高执法检查精准性与实效性。推动排污单位定期如实上报执行报告，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并通过执行报告内容的核查，识别相关违法行为，明确违法线索。另一方面，当前环境监管执法手段日趋完善，许可管理也成为了信息化执法的助推器。全国许可平台的建立使环境管理的信息化有了基本保障，使信息公开的落实有了明确路径，使数据互联互通有了得力载体。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查、审批决定、变更、延续、注销、撤销、遗失补办，工作流程电子化，信息全过程公开，都在全国统一的平台上操作和完成，有效实现了“产污设施—治理设施—排放口”全过程精细化管控。排放口二维码标识的普及，也为环境部门证后监督管理提供了极大的便利，现场核查与线上核查的有机结合，为“一证式”管理打下基础。\u003C\u002Fp>\n\u003Cp>（作者：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排污许可技术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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