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起步项目招标公告-1568w


- 发布：2022-12-02
- 栏目：招标信息

## 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800-05311

项目名称：营口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起步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680,000.00

最高限价（元）：15,68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至项目各时间节点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执行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05日 08时30分至2022年12月09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2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加密文件递交至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采购文件下载。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400-903-9632）进行咨询。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需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响应无效。
3、会议时，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的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4、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
供应商需对上述所有材料原件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地址：liaoningjinyue@1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再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便于采购代理机构发送澄清文件通知等使用。
开标当天须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营口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 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3号

联系方式： 18840780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金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团结路11号金融中心A座24层05单元

联系方式： 024-26785666

邮箱地址： liaoningjinyue@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北站开发区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金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450008000016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建成

电  话： 024-26785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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