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1},["ShallowReactive",2],{"news-1000000000000000885":3,"session-user":15,"\u002Fapi\u002Fnews\u002Flist?categoryId=1000000000000000025&orderByColumn=publishTime&isAsc=desc&pageSize=5":16},{"id":4,"articleNo":5,"categoryId":6,"categoryName":7,"title":8,"content":9,"publishTime":10,"isTop":11,"isHot":11,"isRecommend":11,"viewCount":12,"collectCount":13,"updateTime":10,"contentHtml":14},"1000000000000000885","73906","1000000000000000025","技术讨论","自然资源部答复：关于矿山生态修复的提案","###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3735号(资源环境类298号)提案答复的函**\n\n赵金云委员：\n\n 您提出的《关于矿山生态修复的提案》收悉。您的建议对科学和规范推动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具有重要价值。我部会同生态环境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n\n 一、所涉及工作相关背景情况\n\n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我部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履行党中央赋予我部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着力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碳汇能力。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生态区位重要、生态问题突出、严重影响人居环境的历史遗留矿山，突出安全和生态功能，科学实施矿山生态修复，恢复矿区生态系统功能。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印发《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黄河重点生态区（含黄土高原生态屏障）、长江重点生态区（含川滇生态屏障）、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南方丘陵山地带部署了矿山生态修复工程。\n\n 二、已开展工作\n\n （一）推进法规制度建设。我部积极推动完善矿山生态修复法律法规制度体系。推动《矿产资源法》修订，设置矿区生态修复专章；配合起草《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等，明确地方人民政府监管职责；修订《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6号）；配合财政部印发《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指导意见》（财建〔2017〕638号），强化企业矿山环境治理恢复责任。通过加强和完善制度设计，不断健全矿山生态修复激励与约束并重的责任机制。为加强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部配合全国人大法工委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发布《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6号），明确提出建立尾矿全过程污染防治责任制度。\n\n （二）加大执法力度。我部高度重视矿产执法工作，通过加大对违法采矿案件的通报力度，督促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履职尽责，及时制止、查处违法采矿行为。2022年，我部已向社会公开通报3类20起违法采矿案件查处情况。\n\n （三）推动共同治理。2022年3月，我部联合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部署开展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破坏与污染状况调查评价，指导沿黄河9省（自治区）科学组织实施调查评价，为历史遗留矿山治理修复提供基础支撑。\n\n （四）推进多元化投入机制。2019年，我部印发《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自然资规〔2019〕6号），明确激励政策，推行矿山生态修复市场化运作、科学化治理模式。我部与国家林草局牵头起草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经中央深改委会议审定，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国办发〔2021〕40号），从规划管控、产权激励、资源利用、财税支持、金融扶持等多方面释放政策红利，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为搭建生态环境治理与绿色金融有效对接平台，生态环境部建立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印发《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试行）》，将矿区生态保护修复纳入支持范围。生态环境部持续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工作，2021年以来，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同意94个项目探索开展EOD模式试点，在产业融合发展、实施路径、推进机制、支持政策等方面开展了有益探索，多个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被纳入EOD模式试点。\n\n （五）制定完善行业标准。我部组织编制印发《矿山环境遥感监测技术规范》，组织编制《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范 第1部分：通则》及5个分矿种专则，指导各地注重矿山生态修复的系统性和整体性。生态环境部修订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n\n 三、下一步工作\n\n 一是生态环境部表示，将按职责分工，继续落实相关文件要求，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扎实推进尾矿污染治理。我部将进一步加大对违法采矿的打击力度，对严重破坏生态的重大典型违法采矿案件，采取部直接立案、挂牌督办或会同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联合立案等方式严肃查处。\n\n 二是我部将与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指导黄河流域9省（自治区）完成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破坏与污染状况调查评价，为有效修复治理打好基础。\n\n 三是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地方贯彻落实国办发〔2021〕40号文件，制定配套措施，推动项目示范。指导各地准确把握自然资规〔2019〕6号文件的政策，积极采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生态环境部将继续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吸引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投入矿山生态修复治理。\n\n 四是我部将推进落实矿山生态修复技术标准，并组织制定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验收等技术标准规范，指导各地科学开展矿山生态修复。\n\n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n\n自然资源部\n\n2022年7月25日","2022-08-15T14:54:41+08:00","N",2344,0,"\u003Ch3>\u003Cstrong>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3735号(资源环境类298号)提案答复的函\u003C\u002Fstrong>\u003C\u002Fh3>\n\u003Cp>赵金云委员：\u003C\u002Fp>\n\u003Cp>您提出的《关于矿山生态修复的提案》收悉。您的建议对科学和规范推动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具有重要价值。我部会同生态环境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u003C\u002Fp>\n\u003Cp>一、所涉及工作相关背景情况\u003C\u002Fp>\n\u003Cp>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我部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履行党中央赋予我部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着力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碳汇能力。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生态区位重要、生态问题突出、严重影响人居环境的历史遗留矿山，突出安全和生态功能，科学实施矿山生态修复，恢复矿区生态系统功能。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印发《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黄河重点生态区（含黄土高原生态屏障）、长江重点生态区（含川滇生态屏障）、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南方丘陵山地带部署了矿山生态修复工程。\u003C\u002Fp>\n\u003Cp>二、已开展工作\u003C\u002Fp>\n\u003Cp>（一）推进法规制度建设。我部积极推动完善矿山生态修复法律法规制度体系。推动《矿产资源法》修订，设置矿区生态修复专章；配合起草《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等，明确地方人民政府监管职责；修订《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6号）；配合财政部印发《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指导意见》（财建〔2017〕638号），强化企业矿山环境治理恢复责任。通过加强和完善制度设计，不断健全矿山生态修复激励与约束并重的责任机制。为加强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部配合全国人大法工委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发布《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6号），明确提出建立尾矿全过程污染防治责任制度。\u003C\u002Fp>\n\u003Cp>（二）加大执法力度。我部高度重视矿产执法工作，通过加大对违法采矿案件的通报力度，督促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履职尽责，及时制止、查处违法采矿行为。2022年，我部已向社会公开通报3类20起违法采矿案件查处情况。\u003C\u002Fp>\n\u003Cp>（三）推动共同治理。2022年3月，我部联合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部署开展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破坏与污染状况调查评价，指导沿黄河9省（自治区）科学组织实施调查评价，为历史遗留矿山治理修复提供基础支撑。\u003C\u002Fp>\n\u003Cp>（四）推进多元化投入机制。2019年，我部印发《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自然资规〔2019〕6号），明确激励政策，推行矿山生态修复市场化运作、科学化治理模式。我部与国家林草局牵头起草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经中央深改委会议审定，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国办发〔2021〕40号），从规划管控、产权激励、资源利用、财税支持、金融扶持等多方面释放政策红利，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为搭建生态环境治理与绿色金融有效对接平台，生态环境部建立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印发《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试行）》，将矿区生态保护修复纳入支持范围。生态环境部持续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工作，2021年以来，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同意94个项目探索开展EOD模式试点，在产业融合发展、实施路径、推进机制、支持政策等方面开展了有益探索，多个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被纳入EOD模式试点。\u003C\u002Fp>\n\u003Cp>（五）制定完善行业标准。我部组织编制印发《矿山环境遥感监测技术规范》，组织编制《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范 第1部分：通则》及5个分矿种专则，指导各地注重矿山生态修复的系统性和整体性。生态环境部修订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u003C\u002Fp>\n\u003Cp>三、下一步工作\u003C\u002Fp>\n\u003Cp>一是生态环境部表示，将按职责分工，继续落实相关文件要求，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扎实推进尾矿污染治理。我部将进一步加大对违法采矿的打击力度，对严重破坏生态的重大典型违法采矿案件，采取部直接立案、挂牌督办或会同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联合立案等方式严肃查处。\u003C\u002Fp>\n\u003Cp>二是我部将与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指导黄河流域9省（自治区）完成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破坏与污染状况调查评价，为有效修复治理打好基础。\u003C\u002Fp>\n\u003Cp>三是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地方贯彻落实国办发〔2021〕40号文件，制定配套措施，推动项目示范。指导各地准确把握自然资规〔2019〕6号文件的政策，积极采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生态环境部将继续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吸引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投入矿山生态修复治理。\u003C\u002Fp>\n\u003Cp>四是我部将推进落实矿山生态修复技术标准，并组织制定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验收等技术标准规范，指导各地科学开展矿山生态修复。\u003C\u002Fp>\n\u003Cp>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u003C\u002Fp>\n\u003Cp>自然资源部\u003C\u002Fp>\n\u003Cp>2022年7月25日\u003C\u002Fp>\n",null,{"items":17,"total":50,"pageNum":51,"pageSize":52},[18,24,31,37,43],{"id":19,"articleNo":20,"categoryId":6,"categoryName":7,"title":21,"summary":21,"publishTime":22,"isTop":11,"isHot":11,"isRecommend":11,"viewCount":23,"collectCount":13,"updateTime":22},"1000000000000001218","74462","“高效化、低干扰”！在产企业如何开展雨污管网整治","2025-05-04T13:51:29+08:00",893,{"id":25,"articleNo":26,"categoryId":6,"categoryName":7,"title":27,"summary":28,"publishTime":29,"isTop":11,"isHot":11,"isRecommend":11,"viewCount":30,"collectCount":13,"updateTime":29},"1000000000000001210","74454","司法部、生态环境部负责人就《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答记者问","2024年1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75号国务院令，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日前，司法部、生态环境部负责人就《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2025-02-25T15:30:18+08:00",774,{"id":32,"articleNo":33,"categoryId":6,"categoryName":7,"title":34,"publishTime":35,"isTop":11,"isHot":11,"isRecommend":11,"viewCount":36,"collectCount":13,"updateTime":35},"1000000000000001202","74446","创意图表","2025-01-19T16:03:06+08:00",1008,{"id":38,"articleNo":39,"categoryId":6,"categoryName":7,"title":40,"publishTime":41,"isTop":11,"isHot":11,"isRecommend":11,"viewCount":42,"collectCount":13,"updateTime":41},"1000000000000001170","74414","20个矿山生态修复典型案例和15个创新技术","2024-09-12T19:47:02+08:00",2786,{"id":44,"articleNo":45,"categoryId":6,"categoryName":7,"title":46,"publishTime":47,"isTop":11,"isHot":11,"isRecommend":11,"viewCount":48,"collectCount":13,"updateTime":49},"1000000000000001156","74400","地下水质量保护标准+针对土壤调查与修复工作地下水专家问答26条","2024-07-31T18:44:07+08:00",21,"2024-08-06T20:27:23+08:00",9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