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142.40325万


- 发布：2021-11-19
- 栏目：招标信息

## 正文

招标信息:

项目概况

浦乌路以北、外庄路以南地块（NJJBd020-15-26），浦建村地块，浦淮路以东、葛北路以北地块（NJJBb020-07-08)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https://www.qcc.com/firm_159674c1496ccc96e2daf74d428fff34.html)19楼19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066021M84480

1.2项目名称：浦乌路以北、外庄路以南地块（NJJBd020-15-26），浦建村地块，浦淮路以东、葛北路以北地块（NJJBb020-07-08)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1.3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人民币142.40325万元。

1.4采购需求：

浦乌路以北、外庄路以南地块（NJJBd020-15-26），浦建村地块，浦淮路以东、葛北路以北地块（NJJBb020-07-08)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范围主要包含浦乌路以北、外庄路以南地块（NJJBd020-15-26），浦建村地块，浦淮路以东、葛北路以北地块（NJJBb020-07-08)，总面积约258.915亩。

本次招标的是南京江北新区多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包含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及必要的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分析；并编制调查报告以及组织专家评审等相关工作。

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1.5合同履行期限：至合同内容全部履行完毕。

1.6行业划分：其他未列明行业。

1.7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无。

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1年11月16日17时至2021年11月23日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https://www.qcc.com/firm_159674c1496ccc96e2daf74d428fff34.html)19楼1904室。

具体方式：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以下简称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投标人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费用支付所需时间，务必在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服务费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支付方式：登录平台（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

（3）投标人可通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档（招标文件电子档与纸质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文件为准）及获取招标文件服务费发票，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投标人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投标人选择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开标时在开标现场领取；平台服务费发票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https://www.qcc.com/firm_c20b5d83404bad1d5977bb1293f72294.html)（以下简称平台公司）自动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下载者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4）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到6时。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5）联合体投标（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招标文件服务费支付、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3纸质采购文件服务费每套60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2021年12月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4.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南京市山西路98号江苏成套大厦一楼东大厅开标大厅；

开标地点：南京市山西路98号江苏成套大厦一楼东大厅开标大厅。

为响应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投标人可采用邮寄标书的形式递交标书（邮寄地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成套大厦19楼1904室 张蓉

需现场递交标书的，投标人应提前掌握南京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预留充足的递交标书时间。投标人进入开标现场前应自觉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在核验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且测温正常的情况下，经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现场登记、引导后方可进入。投标人“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测温正常，但近21天内有过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的其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持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21天内有过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投标人建议暂缓来宁。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严禁进入我司大楼。因投标人不配合查验、隐瞒行程或者提供不实证明材料的，由此引起的无法递交标书、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供应商因疫情影响可不出席开标会，供应商无法参加开标会的，视同同意本项目开标结果。本项目开标过程由供应商代表（如有）、采购人现场监督。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因疫情影响无法组织线下开标的，在公平公正的条件下有权改为线上开标，线上开标将邀请所有投标人参与。

4.3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文件一式伍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所有投标文件均应密封后递交，同时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公告。

6.2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或“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或“信用南京”网站，点击“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6.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条”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7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条”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7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胶装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3）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6.4本次招标请按“包”购买招标文件，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并按“包”开标、评标。

6.5供应商应当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6.6勘察现场或答疑：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南京市江北新区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人：黄学锋

联系电话：025-58853252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高新一路北园大厦A1107室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https://www.qcc.com/firm_159674c1496ccc96e2daf74d428fff34.html)

联系人：张蓉唐大维

电话：025-83316480 025-86639285

传真：025-86634727

邮政编码：210009

电子邮箱：zhangr@jcec.cn

地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成套大厦1904

7.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蓉唐大维

电　话：025-83316480 025-86639285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https://www.qcc.com/firm_159674c1496ccc96e2daf74d428fff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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