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土壤污染修复项目第三方检测及修复效果评估——327.6万


- 发布：2021-10-06
- 栏目：招标信息

## 正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

本招标项目广州广船三期地块土壤污染修复项目已经获得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广船国际有限公司](https://www.qcc.com/firm_d9468f459d4b3da164b0a981d721939c.html)，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建设资金已100%落实到位，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方检测及修复效果评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公开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州广船三期地块土壤污染修复项目第三方检测及修复效果评估

二、招标单位：[广船国际有限公司](https://www.qcc.com/firm_d9468f459d4b3da164b0a981d721939c.html)

联系人：闫先生联系电话： 020-36663285

建设单位：[广船国际有限公司](https://www.qcc.com/firm_d9468f459d4b3da164b0a981d721939c.html)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https://www.qcc.com/firm_d171520c926bba6ac00d3f9e127c4e92.html)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 13829629933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南40号

四、项目概况：

广船地块三期地块位于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南40号，北侧和东临为珠江，西北侧为广州广船二期地块，西侧和南侧为居民区。总面积143399m?，包括三期主场区122525m?，飞地9070m?和车歪岛11804m?。地块历史用途为船舶制造厂。

第一类用地总修复面积为20312m2，修复深度在0-8m，总修复土方量为51348m3，其中单一重金属污染修复方量为25191m3，多环芳烃污染修复方量为9588m3，单一石油烃污染修复方量为957m3，而重金属与多环芳烃复合污染修复土方量为12213m3，重金属、氟化物与多环芳烃复合污染修复土方量为837m3，重金属、石油烃与多环芳烃复合污染修复土方量2562m3。

第二类用地总修复面积为20426m2，修复深度在0-8m，总修复土方量为49115m3，其中单一重金属污染修复方量为27653m3，多环芳烃污染修复方量为13133m3，石油烃污染修复方量为931m3，乙苯污染修复方量为506m3，而重金属与多环芳烃复合污染修复土方量为5531m3，重金属与石油烃复合污染修复土方量为653m3，重金属、石油烃与多环芳烃复合污染修复土方量为708m3。

广州广船三期地块内需要修复（或处置）的土方量合计约为100463m3，修复总面积40738m2，修复深度0-8m。

修复工期要求：计划240天内完成修复施工工作（全部污染土修复完成并经效果评估单位检测合格），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修复效果评估备案工作，移出污染地块名录。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范围：根据风险评估报告要求的修复目标值，对三期地块开展修复的区域和修复的土壤、地下水等按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检测方案并进行检测和验收，确保修复范围内污染土壤各检测项目达到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修复目标值；对涉及的风险管控区域、二次污染潜在区域（包括污染土壤暂存区、修复设施所在区、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堆存区、运输车辆临时车道、土壤或地下水待检区、废水暂存区、修复过程中污染物迁移涉及区域、其他可能的二次污染区域）按要求开展监测工作；编制三期地块土壤污染修复项目的修复效果评估报告，一次性通过广东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并完成修复效果评估的备案手续，移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3.服务期：从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至项目全部完工并完成环境主管部门效果评估备案、并按要求完成长期监测内容（如有）为止。

4.招标控制价：327.6万元。

六、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15日，每日上午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4:0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授权代表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投标登记表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qcc.com/firm_g15096439c71b8f3aa5eda23d1342a04.html)（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办理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投标申请人在登记前应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qcc.com/firm_g15096439c71b8f3aa5eda23d1342a04.html)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登记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qcc.com/firm_g15096439c71b8f3aa5eda23d1342a04.html)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备注：（1）前往交易中心办理投标登记及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人员须持有“健康码”绿码，如有新的政策要求按照新的政策要求执行。

（2）前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qcc.com/firm_g15096439c71b8f3aa5eda23d1342a04.html)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前先与项目负责人黄先生联系，联系电话：13829629933。

2.潜在投标人可从2021年10月8日起至2021年10月15日下午16:00，登陆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进入网络标书销售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具体步骤请参考帮助中心\-招投标指南。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本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在注册和购买过程中遇到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3.投标人须同时完成1.现场递交投标登记表（前提：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qcc.com/firm_g15096439c71b8f3aa5eda23d1342a04.html)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和2.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购买文件才能成为本项目的投标人，否则只完成其中一步骤，不具有投标资格。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1年10月29日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9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及接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qcc.com/firm_g15096439c71b8f3aa5eda23d1342a04.html)14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2.开标：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9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qcc.com/firm_g15096439c71b8f3aa5eda23d1342a04.html)14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八、投标担保：

1.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6万元

2.投标担保缴纳形式：电汇

3.投标担保缴纳时间：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

4.投标担保收款单位：[中化商务有限公司](https://www.qcc.com/firm_d171520c926bba6ac00d3f9e127c4e92.html)

九、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且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7）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

（18）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19）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或受贿案件文书记录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

十一、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异议提出：

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船国际有限公司](https://www.qcc.com/firm_d9468f459d4b3da164b0a981d721939c.html)

联系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 020-36663285

十三、公告公示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公示发布媒介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qcc.com/firm_g15096439c71b8f3aa5eda23d1342a04.html)及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广船国际有限公司](https://www.qcc.com/firm_d9468f459d4b3da164b0a981d721939c.html)（盖章）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https://www.qcc.com/firm_d171520c926bba6ac00d3f9e127c4e92.html)（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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