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启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用记录系统”的公告


- 发布：2021-09-11
- 栏目：信用记录

## 正文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3/202107/t20210706_845480.html)》（环土壤〔2021〕53号，以下简称《信用记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我部已建设完成“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用记录系统”（以下简称信用记录系统）。信用记录系统于2021年9月1日启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系统网址**

　　互联网网址为[http://soilcredit.mee.gov.cn](http://soilcredit.mee.gov.cn/)。

　　**二、系统访问**

　　（一）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通过“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访问信用记录系统，访问路径为“首页-信用记录系统”。

　　（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以下简称从业单位）和社会公众

　　通过互联网网址访问信用记录系统。

　　从业单位应当按照《信用记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向住所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分配信用记录系统账号。

　　**三、系统使用**

　　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从业单位按照《信用记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信用记录系统中记录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用信息。

　　社会公众可通过信用记录系统查询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用信息。

　　操作手册已上传至系统首页。使用过程中如遇到问题，以及反馈系统功能完善与建设等意见和建议，请联系系统管理员。

　　系统管理员联系方式：

　　（010）64197861/84757910（综合协调）

　　（010）84915202（技术管理）

　　（010）84913912（技术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1年8月26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1年8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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