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省采购-施工一体化（EPC）（二次）招标公告—17.0亿


- 发布：2021-07-24
- 栏目：招标信息

## 正文

昆明市北部山水新区KCPL2012-19号地块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承担的“昆明市北部山水新区KCPL2012-19号地块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以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依据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进行公开电子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

    昆明市北部山水新区KCPL2012-19号地块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地质勘查、概念性规划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前期报规部分、所有工程所需施工材料、设施及机电设备的采购安装；完成经审图机构审查通过的施工图及定额站备案后的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工作，具体如下：

    （1）工程勘察部分：完成本项目所有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勘察、土壤氡检测、工程测量、地下管线探测等满足施工及设计要求的所有勘察内容，并出具工程勘察报告（应根据该项目工程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和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并出具完整的符合国家相关地质勘察要求的勘察报告），最终勘察工作内容以招标人下达的勘察任务书为准。

    （2）前期报规部分：须在招标人配合下按工作节点并取得招标人同意后开展下列工作

    A、滇管部门出具的滇池流域开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审查意见；

    B、涉及土地疑似污染地块的，环保部门同意的意见；

    C、涉及民航机场净空影响范围内的项目，民航部门同意的意见；

    D、昆明市防震减灾局出具的防震选址意见书及抗震设防要求审批书；

    E、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意见；

    F、节约用水措施方案的批复意见；

    G、排水意见；

    H、环境影响情况评价审批意见或备案登记；

    I、灯光亮化“三同时”审查意见；

    J、日照报告；

    K、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及交评意见；

    L、涉及占用公共绿地的，园林部门同意的意见；

    M、涉及生态红线范围的项目，环保部门同意的意见；

    I、发改部门批复或备案文件；

    0、根据政策要求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

    （3）工程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所有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概念性规划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 绿色建筑设计、深基坑支护方案设计、室内精装修设计、室外装修设计、弱电智能化设计、消防设计、人防设计、照明工程设计、室外总图及市政道路设计、室外景观绿化设计、雨水收集处理方案设计、中水处理方案设计、供电设计、供水设计等满足施工要求的所有设计内容并通过技术审查及相关行政审批，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具体工作时限、设计深度要求及质量要求，以招标人下发的设计任务书为准。

    注：设计单位应对设计方案涉及相关设计指标进行确认复核，设计方案须通过甲方认可后才可报备审批，设计方案经昆明市规委会审议通过后，除甲方原因，设计方案原则不能发生重大变更调整，否则因调整方案导致项目推进缓慢等，后果由EPC单位承担。

    （4）工程施工部分：完成经审图机构审查通过的施工图及定额站备案后的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土石方工程（含岩石爆破）、深基坑专项报告编制、基坑支护、永久性边坡支护、桩基工程（含试桩）、主体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智能化工程、防雷工程、室内装修工程、幕墙工程、人防工程、消防工程、室外工程（道路、景观绿化、中水处理、雨水收集利用）、供电工程、供水工程、临时用水、用电工程等。

    （5）工程材料及设施设备采购：所有工程所需施工材料 、设施及机电设备（电梯、太阳能、空气能/电热水器等）的采购及安装调试。

    （6）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工作。

    （7）招标人保留调整工程承包范围的权力，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对本项目承包范围进行调整，不保证实施范围内的数量及规模。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2.3 总投资：170000万元

      招标规模：1007000000元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北部山水新区KCPL2012-19号地块位于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昆明市北部山水新区，西北至第十四污水处理厂、田溪公园，南至北京路延长线，东至宝云路。

  2.6 项目实施时间：

  2.7 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1）项目概况：项目净用地面积3.97万平方米（59.56亩），可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7.3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约11.91万平方米，地下约5.44万平方米（注：最终以规划部门批准建设规模为准）。

  （2）计划工期：总工期1395日历天，工期须满足发包人进度要求，其中：

  A、勘察35日历天（勘察的开始日期以招标人下达的勘察任务书日期为准）；

  B、概念规划设计及建筑方案设计90日历天（设计的开始日期以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日期为准 ）；

  C、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120日历天（设计的开始日期以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日期为准 ）；

  D、施工工期1080日历天（施工的开始日期以监理下达开工令之日起算 ）。

  E、智能化设计：方案设计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45日历天（设计的开始日期以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日期为准）

  F、智能化施工：150日历天（施工的开始日期以监理下达开工令日期为准）

  注：各分项设计工期及施工工期由投标人综合考虑，自行统筹安排，不突破总工期要求。

  （3）质量要求：

  A、勘察部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标准等国家及地方行业现行标准及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须一次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B、设计部分：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建质函\[2016\]247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中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及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须一次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C、施工部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及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确保工程施工一次性验收合格；

  D、采购部分：材料、设备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相关材料设备的质量标准规定；总承包部分：执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及国家、省、市现行法规、规范的相关规定。

  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相关规范及标准调整，按最新执行的规范及标准执行。

  （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5）分包要求：本项目允许分包。

  A、本项目中标单位若为单独中标的，对中标范围内各阶段、各专业及各分项工程需自行完成，若需进行专业分包的，必须依法依规的进行分包。但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必须由中标单位自行完成。

  B、本项目中标单位如为联合体，若需进行专业分包的，必须依法依规的进行分包。但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必须由中标单位自行完成。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标准扣减最终得分。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5 其他：（1）投标人须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2）具备下列资质要求之一：

  ①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至今）至少完成过一个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和类似项目总承包EPC业绩（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指：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类似项目总承包EPC业绩指：投资金额不低于5亿元或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项目总承包EPC业绩）。注：须提供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以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EPC业绩由以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提供。

  （5）拟派往本项目主要负责人要求：

  A、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或高级工程师（建筑工程）技术职称（注册在投标人企业）。

  B、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在投标人企业）。

  C、施工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2018年至今）担任项目经理完成一个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总承包（EPC）业绩（注：须提供竣工验收证明资料）。

  （6）拟派施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0人（其中：具有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少于5人，具有工程师（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少于10人，技术职称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拟派岗位至少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技术职称专业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实验员、检测员、资料员、标准员、造价人员（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7）拟派设计人员要求：拟派的工程项目设计人员不得少于10人（其中：具备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少于3人，具备工程师（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少于5人），项目组人员中应配置建筑专业、结构专业、给排水专业、暖通专业、电气专业，各专业人员至少1人，且必须具有本专业有效的注册执业资格证。

  （8）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须联合体各方同时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9）工程所需施工材料、机电设备、及相关设施设备由中标人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采购（提供承诺书）。

  （10）投标人信誉：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承诺书）。

  （11）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此要求）

  （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个，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

  （13）根据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的精神，中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若经招标人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还处于记录期限内的，不得进入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事公共交易活动，将取消中标资格。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7-21 13:44 至 2021-07-28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8-11 09: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 其他（开标规定等）：根据《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全面启用智能开标的补充通知》（昆政务笺〔2021〕2号），本项目采用智能开标方式，实行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和在线开标（即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网上开标网址为昆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kmggzy.com），操作流程详见《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智能开标系统的通知》附件 1“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智能开标操作手册（适用投标人和供应商）”。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标时间前登录“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在线签到、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在线发起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相应的回复。相关技术操作请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xx.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名称：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昆明市盘龙区金瓦路青龙公园旁   招标代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城商务中心B座24层

  招标联系人：王工、李工   招标代理联系人：余卫煜

  招标人联系电话：0871-64595325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13888566962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3146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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