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土壤修复项目—1020.9562万


- 发布：2021-07-07
- 栏目：招标信息

## 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XS20210705549

2.项目名称：原泰兴锦港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修复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020.9562万元

5.最高限价：939.28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6.采购需求:本项目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地块内需要修复的区块有 5 个，需修复的土壤面积为 2247 平方米，修复的土方量为 4866 立方米。其中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方量为1121m3，有机物污染土壤修复方量为 3745m3。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临时设施的搭设、清挖、预处理、运输、现场二次污染防治、地表水及基坑积水处置、建设长期监测井、土壤和地下水抽样自检、固体废物的暂存、水泥窑协同处置、良土回填等其他工程建设，具体情况参照《原泰兴锦港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修复方案》。

注：投标人需自行勘察现场，了解现场平面布置，地形，管线等相关内容

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该地块污染土壤全部开挖清运结束并送至处置单位接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地块修复效果评估报告通过泰州市级评审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地块修复效果评估报告通过省级评审，修复地块移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结算审核后支付剩余款项。

8.服务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20日历天（不含水泥窑处置时间）。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备查。

3.2投标人提供污染土壤接收单位所在地的市级环保主管部门同意接收的证明材料或水泥窑处置单位接收函；水泥窑处置单位提供水泥窑处置接收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7月6日起，2021年7月12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至12:00时，每日下午14：30至17：30分。

2、地点：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文昌东路62号）3楼江苏国兴办公室。

3、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特定资格要求条件中所需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特定资格要求条件中所需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1年7月26日9点00分止（北京时间）。

2、地点：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文昌东路62号）3楼开标五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

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21日17时止。

逾时未递交《投标确认函》的，将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2、确认函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在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确认函》以电子邮件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或者现场递交至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文昌东路62号）3楼江苏国兴办公室。

3、供应商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内容不完整，造成采购机构无法联系的，其引发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处理。

5、参考格式：详见附件。

6、公告发布媒介：

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泰州市政务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兴站（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泰兴市虹桥镇人民政府张兵

地址：泰兴市虹桥镇虹桥大道西首

联系方式： 136552697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

联系方式：177014218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泰兴市虹桥镇人民政府张兵

电　话： 13655269781

项目联系人：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刘雪芬

电　话：17701421886

附件：

投标确认函

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获取了贵单位原泰兴锦港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修复项目（项目编号：TXS20210705549）的招标文件，经我单位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我单位名称：，

投标联系人：，

手机：，

传真：，

邮箱：。

法人公章：

日期: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

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投标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一）：职务：

受委托人（一）身份证号码：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招标项目名称）授权委托人。

委托事项：领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署、递交、说明补正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等特别授权。受委托人联合行使或独立行使的委托权限，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投标事务负责人无转委托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他任何代表委托人行使的投标事宜，以及超出本授权范围的其他事宜。

委托期限：日，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附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受委托人：（签字）

_网页版：https://www.sinosite.com.cn/news/1000000000000000378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