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污染控制要求


- 发布：2021-06-30
- 栏目：技术讨论

## 正文

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发布《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以下简称“政策”。政策规定严格控制水泥窑协同处置入窑废物中重金属含量及投加量；水泥熟料中可浸出重金属含量限值应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GB/T 30760-2014）的相关要求。水泥窑协同处置重金属类危险废物时，应提高对水泥熟料重金属浸出浓度的检测频次。严格控制入窑废物中氯元素的含量，保证水泥窑能稳定运行和水泥熟料质量，同时遏制二噁英类污染物的产生。

**名词解释**

**重金属：**

化学上一般将密度等于或大于5克/立方厘米的金属元素称为重金属，而环境污染的研究中重金属主要指汞、镉、铅及类似金属砷等生物毒性显著的元素，它可以来自矿床开采，使含有重金属元素的矿物从地下深处暴露出地表，或者通过工业加工过程排放到土壤、大气或水中。

**可浸出重金属：**

样品经浸出实验后，可溶解在浸出液中的重金属。

**重金属吨熟料投加量：**

每生产一吨熟料，随常规原料、常规燃料、废物投入水泥窑的某种金属元素的质量，单位为克/吨·熟料（毫克/千克·熟料）

**重金属吨水泥投加量：**

每生产一吨熟料，随常规原料、常规燃料、废物、缓凝剂、混合材投入水泥窑和水泥磨的某种金属元素的质量，单位为克/吨·水泥（毫克/千克·水泥）

**入窑生料中重金属含量参考限值**

为确保水泥熟料重金属含量满足要求，GB/T 30760-2014《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给出了入窑生料重金属含量的参考限制：

入窑生料中重金属含量参考限值

![](https://file.sinosite.com.cn/sinosite-file/news/old/20210630/a2b09cbc773a30b187b197e0171be705.png)

**水泥熟料中重金属含量限值**

GB/T 30760-2014《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规定，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时，水泥窑生产的水泥熟料应满足GB/T21372-2008《硅酸盐水泥熟料》的要求，同时规定水泥熟料中重金属元素含量不宜超过以下限值：

水泥熟料中重金属含量限值

![](https://file.sinosite.com.cn/sinosite-file/news/old/20210630/69f6fdd40872ff456867ff42c0af9e7a.png)

**水泥熟料中可浸出重金属含量限值**

GB/T 30760-2014《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规定，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时，水泥熟料中可浸出重金属含量不得超过下表规定限值：

水泥熟料中可浸出重金属含量限值

![](https://file.sinosite.com.cn/sinosite-file/news/old/20210630/353ee07d072e160a4fcca73b9ca9804f.png)

政策规定，固体废物入窑投加位置及投加方式应根据水泥窑运行条件及预处理情况在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662-2013）要求的同时，根据固体废物的成分、热值等参数进行合理配伍，保障固体废物投加后水泥窑能稳定运行。

**重金属的最大允许投加量**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662-2013)对入窑物料（包括常规原料、燃料和固体废物）中重金属的最大允许投加量有如下规定：

重金属最大允许投加量限值

![](https://file.sinosite.com.cn/sinosite-file/news/old/20210630/c1981a904ea687a4798f8ae4f91f9576.jpg)![](https://file.sinosite.com.cn/sinosite-file/news/old/20210630/f5b25efe093aa95a6a627c272772e7e0.jpg)

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水泥窑生产的水泥产品，其质量和污染物的浸出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熟料和水泥产品中重金属含量也应满足国家相关要求。

**NOTE****：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相关标准规范主要有：**

《水泥工厂设计规范》(GB50295-2016)

《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工程设计规范》(GB50757-2012)

《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设计规范》(GB50634-2010)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662-2013)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GB/T 30760-2014

《水泥胶砂中可浸出重金属的测定方法》GB/T 30810-2014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2007

****国家水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检测领域能力****

国检集团国家水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近年来完成了大量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指标的检测和研究验证工作，并承担了国家标准《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及污染土中重金属的检测方法》制定和参与GB/T 30760《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修订工作，在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中有害元素含量检测方面拥有丰富的实践和科研经验。

![](https://file.sinosite.com.cn/sinosite-file/news/old/20210630/bfc55044f47a861b1ac54d0da23f6be6.png)

中心检测能力覆盖GB/T 30760-2014《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GB/T 30810-2014《水泥胶砂中可浸出重金属的测定方法》、GB 5085.3-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等标准中要求的所有重金属元素以及氟、硫、氯、碱金属等有害元素，作为我国水泥行业的最权威检测机构及数据量值溯源单位，我们始终致力于提升水泥产品环保安全属性，并一直致力于服务国家绿色建材建设。

![](https://file.sinosite.com.cn/sinosite-file/news/old/20210630/8a41748d272b04d9b3ca02b30e9dcd7d.png)

竭诚期待与业界同仁在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中重金属含量检测、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检测项目及标准研发、重金属风险监测、产品质量综合分析评价等领域开展广泛合作！

![](https://file.sinosite.com.cn/sinosite-file/news/old/20210630/6434da946ca6516b0a269bc4e572a506.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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