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盟单位动态｜市环科院助力《上海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工作指南》发布实施


- 发布：2021-05-25
- 栏目：报告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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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防控本市建设用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保护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近日，市环科院固土所负责编制的《上海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工作指南》由市生态环境局正式发布实施。

根据《土壤法》第二十一条，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当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为指导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工作，2019年度，编制小组根据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的法定要求，结合企业调研、专家咨询和案例试点，编制了国内首个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技术指南并于2019年12月30日发布试行，为本市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提供了技术指导，也为生态环境部《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的制定提供了借鉴。

2021年度，结合2020年度指南试行情况，并根据生态环境部《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令 2021年 第1号）的要求，编制小组进一步对指南内容进行了完善，提升了指南的规范性、实用性以及可操作性，可更好地指导本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工作，也可为其他省市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工作提供参考。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工作指南》的通知.pdf](https://file.sinosite.com.cn/sinosite-file/news/old/20210525/5dcf031e8341aedb8009c4a2997f11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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