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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山东省土壤修复项目—2.2993亿

2021-05-15 20:05浏览 665

市北区四流南路66号原海晶化工厂E、F地块土壤修复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1/05/13 19:15:06

项目名称: 市北区四流南路66号原海晶化工厂E、F地块土壤修复项目(工程总承包)

工程地点: 方城路南侧、大沙支路东侧、开封路北侧

资金来源: 国有(非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其他 工程类别: Ⅰ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229930000元 工程造价: 190076200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168968.31立方米

计划文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37____ __-

建设单位: 青岛滨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刘海燕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0931198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滨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

招标单位联系人: 刘海燕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0931198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玖远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张雅洁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715510

统一投资项目代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原青岛海晶化工厂厂区,主要为原海晶化工聚氯乙烯和液氯生产区域。该地块现状为空地。本场地须对砷,汞,氯乙烯、1,1-二氯乙烷、1,2,3-三氯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苯、氯苯等污染土壤进行修复,对氯乙烯、1,1-二氯乙烷和氯丁二烯等污染地下水进行治理及修复。该地块总体污染治理面积为23005.27平方米,受污染土壤方量168968.31立方米;地下水治理面积为44060.15 平方米。针对本地块现状存在部分超标污染土,需对该部分土壤全部进行清挖、异地处置,并通过第三方评估单位监测验收合格,达到修复目标值;污染地下水抽出处理,通过第三方评估单位监测验收合格,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二)招标内容:

1、设计招标内容:包含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及相关服务。

2、施工招标内容:市北区四流南路66号原海晶化工厂E、F地块土壤,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污染土壤处置施工等,修复范围具体以《市北区四流南路66号原海晶化工厂E、F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简本中确定的污染土壤及地下水范围为准。

3、招标控制价:190076200.00元。其中:设计部分控制价: 800000.00元;施工部分控制价: 189276200.00元

本控制价金额为暂定控制价,后期本项目经行政部门批复后,出具的设计和施工部分的批复结果作为最终的控制价金额。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采购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BIM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勘察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其他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1标段 168968.31立方米 市北区四流南路66号原海晶化工厂E、F地块土壤修复项目(工程总承包) 190076200 无 无 无 无 无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应满足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2.1设计资质:具有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2施工资质: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施工投标人需要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与持有各区(市)主管部门核发的《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或市市政公用局)核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本身具有上述证书的除外。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6、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5年内投标人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1、具有相应市政公用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1.2、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1.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设计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环境工程或环境保护类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若职称证未能体现专业,应提供体现专业的毕业证);

3、施工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但设计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条件:

1、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限定为 2 家,其中联合体设计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中第 1、

2、联合体投标人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和义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人委派且为牵头人的在职人员;

3、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段。

六、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全部参加评审。

七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

八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九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 投标人参加投标上五年度必须具有一项同类工程业绩(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一方具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即可)。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不通过。

3.同类工程界定:工业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工程业绩。

十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十一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二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市民中心位于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楼3号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1-06-03 09:30

十三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监督部门、电话: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市北分局,0532-68863595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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