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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山东省土壤修复项目—1.6472亿

2021-04-02 16:56浏览 546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原青岛东风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占地面积为 69730.20m2,主要生产工业硫酸钡、硫化钠和氯磺酸,该地块现状为空地。本场地须对苯并(a)芘、钡、钴、汞、砷、镍、钒及铅等污染土壤进行修复,该地块土壤最大污染深度为6.0m,总修复方量约144446m3;基坑水方量约为9788m3,采取抽出处理。

(二)招标内容:

1、设计招标内容:包含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及相关服务。

2、施工招标内容:开封路23号地块(原青岛东风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土壤污染修复项目施工,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污染土壤处置施工等,修复范围具体以《开封路23号地块(原青岛东风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土壤污染修复风险评估报告》简本中确定的污染土壤范围为准。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招标控制价(元)

1标段 144446立方米 开封路23号地块(原东风化工地块)土壤修复项目(工程总承包) 145753400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应满足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2.1设计资质:具有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2施工资质: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施工投标人需要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与持有各区(市)主管部门核发的《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或市市政公用局)核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本身具有上述证书的除外。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6、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5年内投标人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

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相应市政公用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2、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条件:1、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限定为 2 家,其中联合体设计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中第 1、2.1、5 、6项要求;联合体施工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中第 1、2.2、3、4、5 、6项要求;

2、联合体投标人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和义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人委派且为牵头人的在职人员;

3、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 投标人参加投标时无需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上五年度单项合同额 10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工程。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十 、投标文件递交

本项目不实行电子评标,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无须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市民中心位于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楼1号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1-04-22 09:30

十二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监督部门、电话: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市北分局,0532-68863595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附件:开封路23号地块(原东风化工地块)土壤修复项目(工程总承包)1标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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