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孙金龙、黄润秋


- 发布：2021-03-28
- 栏目：管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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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擘画了我国未来发展的宏伟蓝图，作出了应对变局、开辟新局的顶层设计，在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具有全局性、历史性意义。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必须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支撑保障。

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科学定位和谋划“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把“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作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之一，将“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作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之一，这为新发展阶段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目标指引。

不断巩固“十三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下，经过全社会共同努力，“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生态环境9项约束性指标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圆满完成，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饮用水安全得到保障，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农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有效，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提升，核与辐射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为实现“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2035年远景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切实增强“十四五”时期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力。当前，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尚未根本缓解，最突出的是“三个没有根本改变”，即以重化工为主的产业结构、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和以公路货运为主的运输结构没有根本改变，生态环境事件多发频发的高风险态势没有根本改变，污染排放和生态破坏的严峻形势没有根本改变，生态环保任重道远。要立足新发展阶段，找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定位，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科学谋划和完成“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发展理念是一个系统的理论体系，回答了关于发展的目的、动力、方式、路径等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阐明了我们党关于发展的政治立场、价值导向、发展模式、发展道路等重大政治问题。”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重大举措。当前，污染防治工作中还存在“五个不够”的问题：思想认识不够深，部分地区上马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冲动强烈；改善水平不够高，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总体上还处于中低水平上的提升；工作成效不够稳，城市空气质量总体仍未摆脱“气象影响型”等；涉及领域不够宽，需要将治理重点逐步拓展到应对气候变化等更广泛的领域；治理范围不够广，环境治理向县级市、乡镇、农村地区扩展延伸势在必行。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要加大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作为总要求。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与常规污染物排放具有同根、同源、同过程的特点。我国高碳的能源结构、高耗能的产业结构，决定了降碳与减污之间可以产生很强的协同效应。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有利于推动经济结构绿色转型、推动污染源头治理、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减缓气候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要把降碳摆在更加突出、优先的位置，对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制定实施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从严从紧从实控制“两高”项目上马。

牢牢把握“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的工作方针。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锚定精准治污的要害、夯实科学治污的基础、增强依法治污的保障。在精准治污方面，做到问题、时间、区域、对象、措施“五个精准”；在科学治污方面，遵循客观规律，强化对环境问题成因机理及时空和内在演变规律研究，科学安排任务量和时序进度；在依法治污方面，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推进、依法保护，以法律武器治理环境污染，用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

始终坚持系统观念。围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突出标本兼治。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追根溯源、系统施策、靶向治疗，更加注重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强化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种生态要素协同治理。统筹发展与安全，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安全风险，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支撑保障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的一项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任务，需要从全局高度准确把握和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对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支撑保障作用。近年来，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带动环保领域投资大幅增加，环保产业迅猛发展，日益成为新的重要绿色经济增长点。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既能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又能助力增添绿色发展动能、扩大国内需求、促进生态经济良性循环，推动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

着力构建生态环境保护支撑保障体系。努力拓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和区域范围，推动污水、垃圾处理处置设施等生态环境治理设施有序有效向县城、乡镇、农村地区延伸，着手考虑开展新污染物监测评估与治理，催生新业态新技术新装备。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导、优化和促进作用，做好对相关规划、项目的支持服务，支撑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坚持优化服务与严格监管并重，聚焦企业关切，积极服务“六稳”“六保”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推动形成“大环保格局”。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排污权、碳排放权等市场化交易，建立健全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和“谁污染、谁付费”的市场化投入机制。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加快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大环保”格局，实现从“要我环保”到“我要环保”的根本转变。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须立足“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战略眼光、专业水平，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

（作者孙金龙系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黄润秋系生态环境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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