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园建设项目土壤初步调查招标—16.2423万
2021-01-16 17:07浏览 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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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GZB20210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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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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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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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16.242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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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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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2021-02-03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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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2021-01-18 16:00
锡钢地区东侧地块公园建设项目土壤初步调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ZB20210013-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锡钢地区东侧地块公园建设项目土壤初步调查,项目业主为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锡钢地区东侧地块公园建设项目土壤初步调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通泊路与动力路交叉口东南侧
2.1.2 合同估算价: 16.242300万元
2.1.3 工期: 30天
2.1.4 其他: 无
2.2 招标范围: 根据锡钢公园地块图,锡钢地区东侧地块公园建设项目,完成项目土壤初步调查,主要内容为:(1)土壤污染调查技术方案编制;(2)土壤采样与检测方案、采样与检测;(3)地下水采样与检测方案、采样与检测;(4)土壤理化性质检测;(5)地下水理化性质检测等。(详见采购需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无,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所投产品供货与服务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需包含环境工程、环保、环境保护等相关业务范围); 2)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且满3个月。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1月14日09时00分至2021年01月18日16时00分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http://www.wxcq.com.cn:8028/TPBidder)网上报名,并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完成支付并下载招标文件后方具备投标资格。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2月03日13时15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嘉工程管理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太湖西大道2168号佳诚国际大厦608室
联 系 人:刘明
电 话:0510-68102198
电子邮件:4815601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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