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土壤修复效果评估项目招标公告—110万
2021-01-16 17:02浏览 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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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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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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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1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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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招标/采购单位 曹经理 025-83159238更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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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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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2021-02-0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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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2021-01-22 17:00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受南京市栖霞区土地储备中心委托,就其南京市栖霞区土地储备中心南站中轴南端滨河片区(站东43-44-45号、站西29-30-31-32-33号)地块土壤修复效果评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南京市栖霞区土地储备中心南站中轴南端滨河片区(站东43-44-45号、站西29-30-31-32-33号)地块土壤修复效果评估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e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2月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
1.2项目名称:南京市栖霞区土地储备中心南站中轴南端滨河片区(站东43-44-45号、站西29-30-31-32-33号)地块土壤修复效果评估项目
1.3预算金额:人民币110万元
1.4最高限价:人民币110万元
1.5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南站中轴南端滨河片区(站东43-44-45号、站西29-30-31-32-33号)地块位于南京市江宁区,北至宏运大道、南至滨河路、西至站西二路、东至站东路,总用地面积为294982m2。
(2)采购需求: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对南站中轴南端滨河片区(站东43-44-45号、站西29-30-31-32-33号)地块土壤修复效果进行验收检测、分析、评估,编制验收报告和修复效果评估报告,一次性通过环保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会,取得综合评审报告,评审结果表明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可以安全利用。且地块被移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效果评估报告通过环保部门评审、取得综合评审报告,评审结果表明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可以安全利用。且地块被移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及合同约定所有服务工作之日止。
1.7合同形式及支付:总价合同
1.8本项目的资金性质:本项目的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上一个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必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参与前期环境调查咨询专业机构或单位,不得参与后期的治理修复效果评估。
(4)项目负责人需本科(含)以上,环境保护类专业学历。(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等学历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2.8 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2.9 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1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登录e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www.ejy365.com/)
3.3方式:
(1)登陆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按照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下载者首次登陆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采购项目;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2)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3)下载者选择“需要邮购纸质标书”的,需支付邮购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文件下载后的1个工作日内寄送。
(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资金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招标文件服务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下载者选择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资金管理--标书费电子发票”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资金管理--专用发票申请”中填写相关信息;平台服务费发票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具。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5)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网址:http://www.ejy365.com/newsinfo?infoid=d5e02db7-c9b9-4602-98e7-4069de83ca21),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办理CA、使用专业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在线全流程参与招投标项目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400-990-1400,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至6时。
(6)联合体投标(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下载文件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4招标文件服务费每套500元,平台服务费 1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1 年2 月5 日09 点00 分(北京时间)4.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成套大厦一楼东大厅4.3开标时间: 2021 年2 月5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4.4开标地点: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成套大厦22楼2205室开标大厅4.5投标人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在江苏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公告。
62本次招标请按“包”购买招标文件,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并按“包”开标、评标。
6.3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6.4投标人应当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6.5勘察现场或答疑: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京市栖霞区土地储备中心
地址:南京市中山路268号1栋26层
联系人:曹经理
电话:025-83159238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成套大厦17楼1701、1704室
联系方式:025-86632151
邮箱:wangyu@jcec.cn
7.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禹、陶亚莉
电话:025-86632151、15195826801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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