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场地治理修复项目—1500万


- 发布：2021-01-16
- 栏目：招标信息

## 正文

# 招标公告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芗城金峰电镀厂](https://www.qcc.com/firm_003cfd0808441005cc3604e3f03f5926.html)原址地块场地治理修复项目已由漳州市[人民政府](https://www.qcc.com/firm_g6b9815b1b51d9d770acd15e9629f99b.html)专题会议纪要【2020】64号批准由[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https://www.qcc.com/firm_3c8fd73efa11c04dbb3afc39103ff3da.html)进行治理修复，建设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https://www.qcc.com/firm_3c8fd73efa11c04dbb3afc39103ff3da.html)全权委托其下属子公司[漳州城投市政集团有限公司](https://www.qcc.com/firm_fcf40b141da44233d672ceda7fc1362d.html)作为招标人负责治理修复过程中的一切事宜，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漳州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https://www.qcc.com/firm_6ff6d21f4c5182a6297e5f8d8fed1c29.html)。本项目已完成土壤环境详查及风险评估工作，现对该项目的治理修复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原址地块位于漳州市芗城区，其东面隔惠民路为惠民花园，南侧与圆山实业为邻、西面为五星包装厂，北面为铁钉厂；

2.2.项目规模：对[漳州市芗城金峰电镀厂](https://www.qcc.com/firm_003cfd0808441005cc3604e3f03f5926.html)原址地块污染场地进行治理修复，场地土壤修复范围内的地下水和基坑水进行同步修复。原址地块占地面积约8亩(5336㎡)，污染土方量为10457.9m³其中六价铬污染土方量为5973.3m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项目类别：环境、市政；

（2）招标类型：场地治理修复；

（3）招标范围和内容：

①根据前期风险评估的结果，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编制治理修复项目实施方案（含质量控制方案、应急预案等）、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文件、施工图设计含变更（如有）和服务等，实施方案通过专家论证评审且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文件通过审批。（方案编制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工作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上述范围）；

②根据专家论证评审通过的治理修复实施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文件和批复等对原址场地超标污染土全部进行治理修复和最终处置，场地土壤修复范围内的地下水和基坑水进行同步修复，达到修复目标值，并通过第三方效果评估单位监测及检测验收合格和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符合第一类用地规划利用要求，确保原址地块可移出《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第一批）》，确保原址场地内无残留超标污染土壤,受污染地下水达标排放，确保原址场地可采用符合标准的土壤进行回填至地下室底板标高并可进行底板施工，以消除安全隐患；

③根据治理修复实施方案对清挖出的污染土壤及危废进行修复治理和最终处置，接受监理监督及环保主管部门监管，并竣工验收合格； ④负责清表、污染土清挖及转运、筛分、暂存和最终处置等场地治理修复全过程中的安全，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 ⑤负责控制并处理在实施污染土治理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扬尘、废气、噪声等污染以及下雨天场地内积水不外流，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根据国家、福建省等相关规范、标准做好封闭施工、洗车台、喷淋、雾炮等相关安全文明措施。

2.4.方案编制费：人民币35万元包干；治理修复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1500万元）。

2.5.工期要求：最高控制总工期为210个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标准：

项目方案编制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福建省相关规范、标准，通过专家论证评审。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文件编制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福建省相关规范、标准，通过区环保局审批。

项目治理修复质量标准：治理修复要严格按照国家、福建省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达到环保部门相关质量标准要求，达到修复目标值，并通过第三方效果评估单位监测及检测验收合格和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符合第一类用地规划利用要求。确保原址地块可移出《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第一批）》，确保原址场地内无残留超标污染土壤,受污染地下水达标排放，确保原址场地可采用符合标准的土壤进行回填至地下室底板标高并可进行底板施工，以消除安全隐患。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时应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已换发新证的，则以新的“营业执照”为准）事业单位参加投标的，可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替代《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①方案编制资质：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不低于乙级的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设计资质。

②治理修复资质：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具有环境工程或环境保护类高级（含）以上职称，且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在岗员工，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方派出，不允许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3.4.项目的方案编制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有环境工程或环境保护类高级（含）以上职称，且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在岗员工；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方案编制方派出。

3.5.项目的治理修复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在岗员工；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治理修复方派出。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不要求。

3.7.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有效的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3.8. 投标人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一年内，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无弄虚作假骗取投标资格；

（2）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及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3）自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公司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者限制承接国有资金项目的相关业务。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治理修复负责人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

（5）近五年内无被相关部门质量通报或限制投标或暂停授标；近五年内在国内招投标活动中、售后服务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6）通过全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按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实行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3.9.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由方案编制、治理修复两个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双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

3.10. 其他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推荐中标候选人3个。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地点： 漳州市龙文区闽南水乡5幢201室；

（2） 领取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1月20日8：30-11：30，15：00-17：00；领取时需携带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附联系方式），如需网络领取需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邮件标题：“领取金峰电镀厂原址地块场地治理修复项目招标文件”，并致电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3）潜在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在领取时间内通过招标代理单位获得招标文件的，并向招标代理单位办理相应登记，均视为有效。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保证金须于北京时间2021年2月5日12 时 0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圆整（¥300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现金缴纳不予受理，否则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不得参与投标（以款项到达以下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汇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专用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漳州城投市政集团有限公司](https://www.qcc.com/firm_fcf40b141da44233d672ceda7fc1362d.html)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商业城支行](https://www.qcc.com/firm_031fdebf0a78440bfdc923c7df729114.html)

账号：1610 6010 0100 2158 73

注：投标人在转账投标保证金时须在备注栏中认真填写 “金峰电镀厂场地治理修复项目投标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联合体投标的，须通过联合体牵头方办理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2月7日8：30（北京时间），地点为漳州市龙文区闽南水乡5幢二楼多功能厅。

注：投标文件的接收时间在开标时间前半小时至开标时间截止。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总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银行转账或履约保函。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https://www.qcc.com/firm_g6b9815b1b51d9d770acd15e9629f99b.html)网（http://www.xc.gov.cn/）及漳州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https://ctzb.fjzzct.cn）上公布。

##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漳州城投市政集团有限公司](https://www.qcc.com/firm_fcf40b141da44233d672ceda7fc1362d.html)

地  址： 漳州市芗城区西湖生态园城投市政204室

电子邮箱: 274880773@qq.com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596-2871309

招标代理机构：[漳州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https://www.qcc.com/firm_6ff6d21f4c5182a6297e5f8d8fed1c29.html)

地  址： 漳州市龙文区闽南水乡5幢201 ，邮编：363005

电子邮箱: a2027040@163.com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96-2063220

招标人（盖章）：[漳州城投市政集团有限公司](https://www.qcc.com/firm_fcf40b141da44233d672ceda7fc1362d.html)

代理机构（盖章）：[漳州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https://www.qcc.com/firm_6ff6d21f4c5182a6297e5f8d8fed1c29.html)

                    日期：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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