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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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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 2006


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

 

Farmland environmental quality evaluation standards for edible agricultural products

2006-11-17 发布      2006-02-01实施

发布

 

目次

前言2

1 适用范围 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3 术语和定义…3

4 评价指标限值3

4.1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指标限值…4

4.2灌溉水质量评价指标限值……4

4.3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指标限值…5

5 监测 6

6 评价…8

7 标准的实施与监督10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落实国务院关于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精神,保护生态环境,防治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建立和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作为评价标准,主要依据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等环境质量标准,并针对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的要求作了适当的修订;同时,补充了监测和评价方法。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6年11月17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7年2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用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灌溉水质量和环境空气质量的各个项目及其浓度(含量)限值和监测、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食用农产品产地,不适用于温室蔬菜生产用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T166-2004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NY/T396-2000 农用水源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NY/T397-2000 农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Farmland environmental quality evaluationstandards for edible agricultural products)

符合农作物生长和农产品卫生质量要求的农地土壤、灌溉水和空气等环境质量的评价标准。

4 评价指标限值

对土壤环境、灌溉水和空气环境中的污染物(或有害因素)项目,划分:基本控制项目(必测项目)和选择控制项目两类。

4.1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指标限值

食用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

1   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指标限值 mg/kg

项目

pH值<6.5

pH值6.5-7.5

pH值>7.5

土壤环境质量基本控制项目:

总镉 水作、旱作、果树等≤

蔬菜≤

0.30

0.30

0.30

0.30

0.60

0.40

总汞 水作、旱作、果树等≤

蔬菜≤

0.30

0.25

0.50

0.30

1.0

0.35

总砷 旱作、果树等≤

水作、蔬菜≤

40

30

30

25

25

20

总铅 水作、旱作、果树等≤

蔬菜≤

80

50

80

50

80

50

总铬 旱作、蔬菜、果树等≤

水作≤

150

250

200

300

250

350

总铜  水作、旱作、蔬菜、柑桔等 ≤

果树 ≤

50

150

100

200

100

200

六六六 ≤

0.10

滴滴涕 ≤

0.10

土壤环境质量选择控制项目:

总锌 ≤

200

250

300

总镍 ≤

40

50

60

稀土总量(氧化稀土) ≤

背景值+10

背景值+15

背景值+20

全盐量 ≤

1000 2000

注:① 对实行水旱轮作、菜粮套种或果粮套种等种植方式的农地,执行其中较低标准值的一项作物的标准值。

② 重金属(铬主要是三价)和砷均按元素量计,适用于阳离子交换量>5cmol(+)/kg 的土壤,若≤5cmol(+)/kg ,其标准值为表内数值的半数。

③ 若当地某些类型土壤pH 值变异在6.0-7.5 范围,鉴于土壤对重金属的吸附率,在pH6.0 时接近pH6.5,pH6.5-7.5 组可考虑在该地扩展为pH6.0-7.5 范围。

④ 六六六为四种异构体总量,滴滴涕为四种衍生物总量。

⑤ 背景值:采用当地土壤母质相同、土壤类型和性质相似的土壤背景值。

⑥ 适用于半漠境及漠境区。

4.2 灌溉水质量评价指标限值

食用农产品产地灌溉水质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

2   灌溉水质量评价指标限值

项目

作物种类

水作

旱作

蔬菜

灌溉水质量基本控制项目:

pH 值

5.5-8.5

总汞,mg/L≤

0.001

总镉,mg/L≤

0.005

0.01

0.005

总砷,mg/L≤

0.05

0.1

0.05

六价铬,mg/L≤

0.1

总铅,mg/L≤

0.1

0.2

0.1

灌溉水质量选择控制项目:

三氯乙醛,mg/L ≤

1.0

0.5

0.5

五日生化需氧量,mg/L ≤

50

80

30 10

水温,℃ ≤

35

粪大肠菌群数,个/L ≤

40000

40000

20000② 10000

蛔虫卵数,个/L  ≤

2

2 1

全盐量,mg/L ≤

1000 2000

氯化物,mg/L ≤

350

总铜,mg/L≤

0.5

1.0

总锌,mg/L≤

2.0

总硒,mg/L≤

0.02

氟化物,mg/L ≤

2.0

硫化物,mg/L ≤

1.0

氰化物,mg/L ≤

0.5

石油类,mg/L ≤

5.0

10.0

1.0

挥发酚,mg/L ≤

1.0

苯,mg/L   ≤

2.5

丙烯醛,mg/L ≤

0.5

总硼,mg/L≤

1.0

注:① 对实行菜粮套种种植方式的农地,执行蔬菜的标准值。

② 加工、烹调及去皮蔬菜。

③ 生食类蔬菜、瓜类及草本水果。

④ 盐碱土地区:具有一定的淡水资源和水利灌排设施,能保证排水和地下水径流条件而能满足冲洗土体中盐分的地区,依据当地试验结果,农田灌溉水质全盐量指标可以适当放宽。

4.3 环境空气质量

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空气质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3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指标限值

项目

浓度限值

日平均

植物生长季平均

环境空气质量基本控制项目

二氧化硫,mg/m3

0.15a

0.25b

0.30c

0.05a

0.08b

0.12c

氟化物,µg/dm2·d≤

5.0d

10.0e

15.0f

1.0d

2.0e

4.5f

铅,µg/m3

1.5

环境空气质量选择控制项目:

总悬浮颗粒物,mg/m3

0.30

二氧化氮,mg/m3

0.12

苯并[a]芘,µg/m3

0.01

臭氧,mg/m3

一小时平均:0.16

注:① 各项污染物数据统计的有效性按GB3095 中的第7 条规定执行。

② 日平均浓度指任何一日的平均浓度。

③ 植物生长季平均浓度指任何一个植物生长季月平均浓度的算术平均值。月平均浓度指任何一月的日平均浓度的算术平均值。

④ 一小时平均浓度指任何一小时的平均浓度。

⑤ 均为标准状态:指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kPa 时的状态。

⑥ 二